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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提取流程
發布時間:2020-07-071.收貨人到提貨地點提取貨物,對活體動物、鮮活易腐貨物及其它指定航班的貨物,托運人負責通知收貨人到目的地機場等候提取。
2.除托運人與承運人另有約定外,貨物只交付給航空貨運單上的收貨人。每一張貨運單只允許有一個收貨人。
3.收貨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提貨。委托他人提貨時,憑貨運單指定的收貨人及提貨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提貨,如貨運單上標有單位名稱還需出示單位介紹信。
4.收貨人在航空貨運單上簽字并支付提貨費,由開票人員開具收費憑證,將發票與貨運單收貨人聯交予收貨人。
5.收貨人憑貨運單提取貨物。
6.收貨人提取貨物時,發現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損壞等情況,應當場提出導議,由承運人按規定填寫貨物運輸事故記錄,并由雙方簽字或蓋章。
7.收貨人提取貨物后未提出異議,則視為按運輸合同規定貨物已完好交付。